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指根据任何国家和地区的证券和投资法规所规定的有资格投资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专业投资者。例如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如果您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资料,即表明您声明及保证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为“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对您适用的司法区域的有关法律及法规,同意并接受以下条款及相关约束。如果您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或不同意下列条款及相关约束,请勿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信息及资料。
投资涉及风险,投资者应详细审阅产品的发售文件以获取进一步资料,了解有关投资所涉及的风险因素,并寻求适当的专业投资和咨询意见。产品净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可能,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产品未来的业绩表现。本网站所提供的资料并非投资建议或咨询意见,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作出投资决策。
与本网站所载信息及资料有关的所有版权、专利权、知识产权及其他产权均为本公司所有。本公司概不向浏览该资料人士发出、转让或以任何方式转移任何种类的权利。
认购流程
1. 特定对象确定:
投资者填写《风险调查问卷》;募集机构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分,对私募基金产品进行评级。管理人留存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2. 投资者适当性匹配:
向投资者推荐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
3. 基金风险揭示:
投资者填写《风险揭示书》,对投资者权益相关重要条款逐项确认。
4. 合格投资者确认:
审核投资者提供的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是否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
5. 签署基金合同:
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预留本人的银行账户信息;投资者填写《认购\申购申请表》
6. 投资者转款:
管理人核查是否投资者本人转款,转款账号是否与预留银行账户一致,转款金额是否与填写的《认购\申购申请表》中购买金额一致;
7. 投资者冷静期:
从投资者签署合同且转款后24小时为冷静期;
8. 回访确认:
募集基金投资冷静期满后以录音电话、电邮、信函等方式进行回访;
9. 认购成功:
款项及相关文件如期到达的,认购成功。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委托人将取得公司签署并盖章的有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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