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流程


1. 特定对象确定:

投资者填写《风险调查问卷》;募集机构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分,对私募基金产品进行评级。管理人留存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2. 投资者适当性匹配:

向投资者推荐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



3. 基金风险揭示:

投资者填写《风险揭示书》,对投资者权益相关重要条款逐项确认。


 

4. 合格投资者确认:

审核投资者提供的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是否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



5. 签署基金合同:

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预留本人的银行账户信息;投资者填写《认购\申购申请表》


 

6. 投资者转款:

管理人核查是否投资者本人转款,转款账号是否与预留银行账户一致,转款金额是否与填写的《认购\申购申请表》中购买金额一致;


 

7. 投资者冷静期:

从投资者签署合同且转款后24小时为冷静期;


 

8. 回访确认:

募集基金投资冷静期满后以录音电话、电邮、信函等方式进行回访;



9. 认购成功:

款项及相关文件如期到达的,认购成功。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委托人将取得公司签署并盖章的有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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